2、领导听课制度 (1)学校领导听课。每周中层以上领导每人听课不少于2节。 (2)教学指(督)导委员会成员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。 听课要求:听课前要检查教学大纲、授课内容(教案)、了解教学要求;听课时要作听课笔记、填写听课卡 听课结束后要与教师本人交换听课意见,并提出建议。 3、往届毕业生评价制度 此项工作由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牵头,教务处与政教处协助配合,在每年5月份,对上届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听取毕业生对学校、专业、教师的评价、意见和建议,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素质的要求,结合各专业毕业生的 一次就业率情况,形成书面调查报告,作为评价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置和调整专业时的参考依据。 4、学生家长评价制度 (1)每学期末,由政教处制作学生家长通知书,将学生在本学期的考试成绩(不进行排队)、在校表现(获奖 情况、纪律处分等)、班级评价意见通知给每个学生的家长,并要求家长签署意见,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 进行定性评价。 (2)每学年结束(毕业生除外)时,由政教处,团委会同教务处共同制作学生家长调查问卷,内容涉及学生学 习,思想、生活各个方面。要求问卷设计应科学,合理,新颖,内容全面,情感性强,能反应家长对学校的真实 全面评价。 (3)学生家长来校后,根据自愿原则,征得教务处同意,可持教务处开出的介绍信,对自己孩子所在班级的任 何课程进行旁听,并填写听课卡,作为对学校质量评价的一个参考指标。 5、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制度 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每学年结束之前,由教务处会同教学指(督)导委员会,对教学工作进行 全面考核。采取听汇报,看材料,参观教学改革成果等方式,结合平时考核记录,在对教学,管理工作全面了解 的基础上,量化排队,从中产生出教学质量年度模范,报学校审批后进行表彰奖励。